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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公告

交易信息公告2002年第8号
交易信息公告2002年第7号
交易信息公告2002年第6号

交易信息公告2002年第5号
交易信息公告2002年第4号
交易信息公告2002年第3号

交易信息公告2002年第2号 
交易信息公告2002年第1号


::鉴证公告
  根据《深圳市产权交易暂行规定》和市财政局、工商局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转发〈关于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必须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进行的通知〉的通知》等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部分拟交易成功的的国有产权信息进行监证公告如下…
  • 产权鉴证公告告2002年第9号
  • 产权鉴证公告告2002年第8号
  • 产权鉴证公告告2002年第7号
  • 产权鉴证公告告2002年第6号
  • 产权鉴证公告告2002年第5号
  • 产权鉴证公告告2002年第4号
  • 产权鉴证公告告2002年第3号
  • 产权鉴证公告告2002年第2号
  • 产权鉴证公告告2002年第1号
::鉴证办理
   办理产权交易鉴证流程

    企业申办产权交易鉴证时应提交材料清单

    1. 转让协议书;
    2. 主管部门批文;
    3. 有关部门或单位批准文件;
    4. 各方企业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5. 资产评估报告(或审计报告);
    6. 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
    7. 公司或企业章程;
    8. 产(股)权交易鉴证申请表;
    9. 债权债务处理方案;
    10. 涉及职工安置的提交安置方案(含职工名单)
    11. 产权交易过程中涉及债务变动、变更时须提交债权人有关同意交易的书面意见书;
    12. 产权权属证明;
    13. 转让涉及资产清单;
    14. 其它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