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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产权交易中心于2001年经深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实行会员制。会员制即会员交易制度,由拥有执业资格的会员实施产权交易业务的制度。深圳市产权交易中心实行会员制旨在充分调动交易中心和会员两方面的积极性,更好的为上市、非上市公司开展资产重组、企业改制、改组、改造等提供优质的服务。
深圳市产权交易中心会员是指依法经过批准,从事产权交易业务以及信息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会员分区域会员、异地会员和执业会员。
区域会员指经主管部门批准、交易中心授权在广东省内从事区域产权交易业务的会员。
异地会员指经交易中心授权在国内其他省区及境外从事产权交易业务的会员。
执业会员指从事产权交易相关经纪业务、自营业务以及信息服务的会员。
经过半年筹备半年发展,产权交易中心已建立起会员发展及会员制运作的全套管理办法。确定了立足深圳,带动广东,面向全国的会员发展思路。目前,我们已吸纳了包括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商贸控股、罗湖、福田、南山、宝安区投资管理公司及各区的国资办等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同时还包括金融业如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大型企业集团如能源集团、南油集团、特发集团、光明华侨农场(集团)公司;中央企业如中电、航天广宇以及异地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如内蒙古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等一批共二十家拥有较高管理水平和较强综合实力的会员单位,从而将会员制的发展建立在一个较高的起点和较广泛的层面上。
会员服务体系
为了有效的推进会员制的发展,产权交易中心建立了完善的会员服务体系,为会员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
一、平台支持体系
1、信息平台
信息库:信息建设是任何中介市场发展的基础。中心自信息库建立至今已发布信息近3万余条。以深圳和国内各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改制的信息为主,所以真实性、准确性、时效性很强,由此也带动了成功率。据分析,经中心信息平台发布的信息成交率达50%以上,而深圳市的改制信息成交率更是高达90%以上。全省产权交易信息平台建成后,估计省内的产权交易成功率也将达到90%以上。
投资商资源库:有无投资商的进入是任何一种交易成功的关键。产权交易中心组织专门的人员长期寻找投资机构和各种有投资实力的实体,作为一种资源储备,以便我们在接到转让委托后能够尽快找到投资人,并尽量形成竞投格局,争取企业效益的最大化。目前,我们已形成了包括国内外著名投资机构、境内外知名的中介机构、金融机构、大型国企、民营、外资企业集团、对特定行业与项目有投资意向的实体等一批投资商资源库。
项目资源库:交易中心各职能部门及部分会员单位针对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的需求,以实效性、可操作性、回报率高为原则甄选了一大批有投资价值的项目,作为企业发展投资的选择。
2、媒体支持
大屏幕:交易中心本部设有信息发布大屏幕,连续滚动播出产权买卖、项目投资及会员等各类信息;
互联网:与大屏幕同时播出,实现更大范围的信息发布。
《产权转让与购并》:每月一期刊登各种政策、法规、行业情况,中心工作及各种企业转让、项目合作的信息。
信息网络:联通省市各相关管理部门、全省各产权交易机构以及全市国有、集体企业和会员单位的信息管理网络,可随时查询省内各地产权转让信息、政策法规和上万家国有、集体企业最新的基本信息,具有双向的发布与获取功能以及自动搜索与撮合功能。
3、业务指导
产权交易中心现设有信息部、交易部、托管部、投资银行部、会员部等几个业务部门,全方位地为会员在各方面的业务需要和发展提供咨询和协助。
中心平台的整个支持体系对会员是全面开放的,会员单位可以获取中心的各项资源,可以利用中心的各类媒体发布信息,可以获得各部门的全方位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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