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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费 用 第十八条 申请并获准加入交易中心成为会员的机构,须在接到入会通知书后三个工作日内,异地会员、执业会员将会员费及当年管理费、普通会员将当年管理费划入交易中心账户。 第十九条
异地会员、执业会员向交易中心缴纳会员费、管理费的标准为:会员费8.5万元;管理费1.5万元/年。每年第一季度内缴清当年管理费。 第二十条 普通会员向交易中心缴纳管理费的标准为1.5万元/年。 第二十一条
区域会员的费用标准按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执行。 第二十二条 交易中心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调整会员缴纳会员费、管理费的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