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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入会

一、阅读并同意接受
《会员制管理办法》
二、下载深圳市产权交易中心《会员申请登记表》,并如实填写《申请登记表》盖章后递交深圳市产权交易中心会员部。

  先看看《登记表》
  下载:《登记表》


::会员风采

::会员管理办法

深圳市产权交易中心会员管理办法

  第三章 业 务

  第九条 会员可以向交易中心申请下列业务:

  (一)产权交易业务,其业务范围以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及交易中心授权为准;

  (二)专营经纪业务,即通过交易中心的操作平台,以竞价、协议、招标、网上交易等方式和技术手段,从事下列业务:

  1、 为上市公司资产重组、资本运作进行策划;

  2、 为非上市股份公司在主板或创业板上市进行包装策划;

  3、 为风险投资、创业投资公司寻找投资项目;

  4、 为高新技术企业进行融投资策划;

  5、 为企业兼并、改制、改组提供策划。

  (三)兼营自营业务,即根据自身的需要因兼并重组、资本运作、改制改组而发生的产权交易;

  (四)信息服务业务,即通过交易中心的信息平台,为信息需求者提供产权交易的信息服务。

  第十条 区域会员可以从事产权交易业务、经纪业务、信息服务业务;

  异地会员可以从事产权交易业务、经纪业务、自营业务、信息服务业务;

  执业会员可以从事经纪业务、自营业务、信息服务,

  普通会员可以从事信息服务业务。

  第十一条 交易中心是会员进行产权交易的场所。